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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最不满意垃圾短信

2009年08月12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消费者满意度 | 


 日前,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对该市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者满意度进行了一次社会测评。结果显示,芜湖市消费者对通信行业的服务质量满意度总体评价较高,但在对垃圾短信的监管、服务态度、资费透明、缴费便利等方面依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据芜湖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芜湖市三大通信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在服务态度礼仪素质、资费透明缴费便利、承诺兑现投诉解决及有无价格欺诈乱收费行为、有无消费陷阱存在、有无限制消费者权利与不平等条款、有无强制交易强制接受服务行为、有无指定消费捆绑消费、有无垃圾短信扰民等9个方面的消费者满意情况。此次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96份。

  从调查结果来看,消费者对通信行业的服务质量满意度总体评价较高,三大通信公司在服务态度礼仪素质、资费透明缴费便利和承诺兑现投诉解决等3个方面的基本满意度均超过了85%。但通信服务行业在对垃圾短信的监管、服务态度、资费透明、缴费便利等方面依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芜湖市消协提出如下建议:

  ——有关部门应多方合作,共同加强对垃圾短信的监管。通信公司利用技术优势,尽可能减少垃圾短信的发送,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发现垃圾短信后坚决查处。

  ——通信行业要加大对举办的各种优惠活动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要正确宣传各项套餐的资费,避免过度宣传“单向收费”、“零月租”,淡化了其他附加条件,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通信行业要健全自身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型服务网点的管理与考核,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完善增值服务的营销手段,避免出现消费陷阱。在推出增值时,可通过短信等形式告知消费者试用期免费,期满后以相同的方式提醒消费者,避免与消费者产生消费摩擦。

  ——要全面疏理各种服务合同,删除违规条款。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通讯服务合同的监管,及时消除霸王条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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