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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年:精细服务提升满意度

2011年04月20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包头日报讯“家底薄,摊子大,发展快,没有良性资产作支撑,物业服务企业无法长期正常运营,物业管理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多。”这是我市物业管理的现状。为此,日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启动“物业管理年”活动。旨在围绕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高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全行业的物业服务质量普遍得到提升,物业消费理念增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明显转好,物业服务环境得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得以提升。

“物业管理年”将具体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法制环境

年内出台《包头市住宅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市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包头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指导价格》,改革和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

典型示范

年内,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4个、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20个,推动全市物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全市物业行业发展。

行业整顿

对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收费或服务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规范服务

制定统一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履约满意度达到85%以上,在环境秩序、卫生、绿化、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

完善管理

在推行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基础上,对不具备推行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居委会进行管理。各办事处可以暂时成立物业管理中心,对没有物业企业的小区,试行物业服务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模式。今年先行在青山区试点,运行成熟后在全市推广实施。

业主委员会

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召开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强化业主自治管理。

此外还有开展业主满意率调查、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大物业管理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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