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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生工程考核市民代表满意度测评占60分

2011年07月06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满意度达90%得60分,80%以下不得分

2011年成都市民生工程考核有了新凭据。6月14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目督办获悉,《2011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本月13日正式印发至各部门。与往年相比,今年在民生工程的考核内容中更加注重完成民生工程的质量和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共创共享机制的考核。

《细则》规定,今年民生工程的考核内容分为组织实施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宣传报道情况以及市民代表满意度测评四大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市民代表满意度测评占60分,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情况占40分,组织实施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倒扣分。市民代表将根据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督促检查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市民代表满意度达90%得60分,85%-90%得55分,80%-85%得50分,80%以下则此项不得分。民生工程考核的最终得分通过换算后,计入各政府部门年终考核成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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