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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推进反腐倡廉 群众满意度五年增11个百分点

2011年08月25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官清是百姓的福音,腐败是国家的不幸。”

钦州市三届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钦州科学发展、加快
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113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27件,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8845万元。整改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问题123个。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成效的满意度从2006年的73%提高到2010年的84%,提高11个百分点……“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一个个数字,展示的是五年来钦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真实写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一组组数字,体现着钦州反腐倡廉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唱响一曲正气之歌。重监督围绕中心保落实

风生水起北部湾,钦州涌动着希望和活力。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钦州面临的发展机遇来之不易,需要我们去珍惜、去呵护;钦州的发展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务环境、一个百姓和谐民心齐的社会环境作坚强的支撑。”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若萍如是说。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立足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营造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良性互动。

开展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审批阳光、高效、廉洁、规范运作,是钦州市优化环境的重头戏。通过开展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权进行实时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超时办结问题;设立行政效能监测点,组织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对行政效能、机关工作作风进行明查暗访,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月随机抽查30件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跟踪回访,组织开展民意调查,了解群众和投资商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在阳光下规范运作。加强对全市100名市直部门(单位)“阳光和效能重点建设岗位”负责人的监管、廉洁从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廉洁度”。创新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平衡计分卡绩效管理模式,促进治庸、治懒,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09年以来,钦州市政务服务效能综合指数保持在全区前列。

纪检监察机关重视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措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以“四大战役”为抓手,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和促进钦州发展。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涉及民生项目建设、中央和自治区惠民强农政策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市820个项目廉洁规范实施。特别是对钦州保税港区、石化物流项目海域吹填工程、大榄坪至三墩公路等重大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促进项目高效推进和资金使用安全。与此同时,还加强了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08年以来共对153宗10151亩土地出让情况进行监督;2010年开展违法用地清查和处置工作,查处违法用地65宗。“群众利益无小事,见微知著惠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钦州市结合实际实施“五安”工程,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五年来,钦州市通过加强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查处涉及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110件,打击坑农害农行为65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强化农民负担日常监管,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110件;打击坑农害农行为652起。

为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钦州市推行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几年来全市采购总金额9.97亿元,降价5000多万元。此外,通过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查处乱收费问题20多个,涉及金额1700多万元。严肃查处了钦北区贵台镇副镇长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群众养老保险金用于赌博等案件。排查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221个,发现问题180个,督促整改落实123个。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5件,处分13人。严惩处 重拳治腐正纲纪

惩治腐败,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际成效的关键一环。

这五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腐败案件。共受理信访举报6113件,立案927件,结案937件(含遗留案件),给予党纪处分696人、政纪处分32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8845万元。重点查处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涉及民生、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廉洁自律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通网络举报邮箱,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公开接访轮值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批办信访件,开展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加强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五年来,市纪委领导批阅信访件和电话举报件950多件。完善办案工作集体领导和决策制度,健全大要案协查机制,增强突破大要案能力。坚持“一案三报告”、“一案一整改”制度,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对策研究和警示教育,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坚持把严肃执纪与激励保护干部结合起来,先后为125名被举报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重治本构建多重“防火墙”

钦州市从源头入手,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强化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为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规范从政行为,钦州市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先后在全市“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等主题教育活动了。深入挖掘教育资源,拓宽教育阵地,创建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对处级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125000多人次。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钦州市制定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健全任务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出台全市性反腐倡廉制度50多个,各级各部门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内部工作制度1300多个,较好地发挥了制度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逐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各级党组(党委)决策制度,促进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稳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制度全区联系点工作。重视媒体的监督作用,完善反腐倡廉新闻通报制度,关注网络涉腐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媒体反映涉及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妥善处置重大网络事件。落实民主权利,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以钦州市被定为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为契机,实行书记挂帅、常委挂点联系的模式,创新载体,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灵山县荣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1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视结果反馈和民意调查的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对公务用车购置使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接待、话费使用、办公楼堂馆所建设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全市“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案件30件,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处分23人。探索构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实施预警措施,发信访监督书282件次,诫勉谈话和信访监督谈话10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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