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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把群众满意度引入政府工作考核

2011年01月19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人民网西安1月16日电 (记者杜峻晓、杨彦)2010年12月21日至31日,陕西各地许多群众都接到了来自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随机访问电话,内容是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请问您对当地医院的卫生、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感觉怎么样?”“小病到乡镇医院就看了,看病还能报销!”这是记者在陕西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听到的一段电话访问记录。

“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就是要让群众评头论足,民意是群众诉求的‘晴雨表’,是否做到执政为民,要让群众来评判。”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锦斌介绍,这是该省第四年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市(区)工作进行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访问根据随机抽样原则,由计算机自动抽取电话号码并拨号。访问全程不显示被访问者的电话号码等信息,可有效消除被调查对象的顾虑,确保得到更为真实的回答。调查内容包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关乎民生的城乡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8个方面,所有内容均列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4个评议选项。

为进一步增强公正性和透明性,2010年首次公开了民意调查全过程,媒体全方位参与报道,省纪委(监察厅)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并邀请被访市市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电话访问现场听取群众评价,听取真实的民声,了解群众所想所求所盼。访问调查结束后,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现场计算得分,省纪委(监察厅)监督员、受访市(区)政府和省统计局主要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并将得分结果作为评价各市(区)工作情况和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这是我第一次真实地听到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宝鸡市市长戴征社深有感触地说。“群众满不满意是评价政府工作的第一标准。政府部门应当多反思群众在哪些地方还不满意、为什么不满意,真正使群众的意见成为政府工作改进的方向和动力。”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军说。

据介绍,陕西省2007年起建立了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引入了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机制。民意调查在考核评价结构分值中,目前占到各市(区)的5%,各省直部门的7%。

“三位一体”考核办法,不但将原来分散的考核项目统一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实行一个机构承担,一个办法考核,一个平台竞争,从源头上杜绝了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弊端,而且把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和发现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末位问责、优先使用、备案登记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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