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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服务满意度的研究概览

2016年07月13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问题的提出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等明确要求。当前,我国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相对短缺之间的矛盾以及公共服务城乡非均等化的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与重视,为研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出了现实而迫切的要求。

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能够反映出当地人口需求的满足程度,能够反映当地社会福利水平,通过研究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可以客观地分析他们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差异和变化,从而帮助政府适时地推出改进的方法和战略,可以有效地促进当地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改善人民的福利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的含义

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我国对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的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开创了福利经济学的完整体系,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有基础性影响。随着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理论的不断发展,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产生对我国的影响,基本公共服务理论也成为我国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它是由以政府机关为主的公共部门生产的、供全社会所有公民共同消费、平等享受的社会产品。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得公共产品只能由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提供,所以公共服务分为提供纯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和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两种。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为保障全体公民最基本人权,全体公民都应公平、平等、普遍享有的公共服务。目前有众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比如迟福林教授将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放在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强调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六个方面;常修泽教授则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包含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性服务、公共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等公益基础服务和生产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概括地说,基本公共服务包含了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几个方面。

从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我们可以总结出两个基本点:一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中包括满足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如就业、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满足公众基本健康的需要如医疗、公共安全等,满足公众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能力的需要如教育、文化等;二是体现公平、公正,全体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地、无差别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人人平等消费,不应该有地域或城乡的差别,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基本公共服务本身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属于公平分配的范畴,因此居民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务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调城乡公共服务效能的均衡化,居民享有公共服务权利的平等化,其本身也体现出公平正义理念,因此公平原则作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理论,要求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提供者的政府的职能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学者们在定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取向时,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把握:社会公正是引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导向;成果共享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理念;尊严是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终归宿。

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现象,学者们指出这些不均等现象主要集中体现在不同地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呈现区域非均等化的现状。程岚教授认为由于政府的投入比重过低、公共服务的事权下移、财力上划、基层财政供给能力不足、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调剂能力有限和公共财政的“二元”供给机制等原因使得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现象日渐明显。安体富、任强等也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非均等化现象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普遍存在;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公共服务型政府仍未建立,公共财政制度不完善。

学者们对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乡和区域差异上,认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主要是因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义务教育、最低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并且进一步扩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对于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和建议,学者们主要从政府转型(方栓喜、匡贤明、常修等)、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安体富、任强、丁元竹等)两大方面进行了讨论: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转变;完善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实现财政能力均等化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方式。

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

目前我国学者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已经有了大量的文献,但是对于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文献还很少。

学者们对于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都集中在农村地区。张开云(2009)通过调查发现农村居民对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逐级递减,供给主体单一、投入不足、结构失衡和总体满意度不高的现状,提出通过制度创新、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借助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和构建与完善农民的需求表达机制的方式来提高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徐双敏(2006)、何精华、岳海鹰、杨瑞梅(2006)等通过农村实地问卷调研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进行研究,深入分析不同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因素以及差距形成的原因。学者孔祥智、涂圣伟(2006)、李强、罗仁福(2006)等通过农民对新农村建设中公共物品的偏好,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影响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因素。樊丽明、解奎、石绍宾(2008)分析了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和攻击的满意度,并建议根据公共品供需衔接状况、农民对公共品供给的满意程度,实行不同的公共品供给策略。陈颖(2011)在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的快速增长与供给相对短缺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城乡非均等化凸显的背景下探讨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以常熟市为例,从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就业培训三个方面来研究居民的满意程度,发现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是造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主要因素,并且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影响居民满意程度的因素也各不相同,要提高满意度必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消除不均等现象。

综上所述,国际和国内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已经涉及了较为广泛的内容,也有不少学者进行了专门研究。但是,大多数研究者往往关注农村基本建设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缺少对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不能对城乡这两个群体的研究进行比较,无法研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因此,笔者认为,今后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要针对城乡不同群体的对比,以及影响城乡居民满意度的不同影响因素,以便为更好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出意见,尽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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