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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路径研究

2017年05月25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宽了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


  互联网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代表事物,“互联网+”时代电子政务应当成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点和技术基础。2015年7月,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就政府管理在“互联网+”时代下,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和最佳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重大工程,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加强行业云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于我们机构编制部门来说,就是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积累有效数据,减少中间环节,实现扁平式、网格化、动态化的管理模式,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瞻性提供最有力的支撑,提升机构编制资源利用的效率,改善政府治理的“血液”,真正让互联网与政府改革相融合,碰撞出火花。“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不仅仅是把服务赶上网来监督,而是把互联网思维融入到机构编制管理中来。机构编制部门接轨互联网,是要着眼于数据应用而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的本质是传统政务服务的数据化、在线化,进而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汇集成为机构编制管理可以参考的鲜活的数据,实现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率,从而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现条件


  (一)整合共享是前提。“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都需要对现有分散在各部门、各层级的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协同和共享。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存在的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问题尚未根本遏制,建设分散化、应用条块化、信息割裂化、服务碎片化的现象较为突出,一直困扰政务信息化多年的“老三难”(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问题仍然存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电子政务综合成效进一步发挥的重要障碍,也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亟待清除的“绊脚石”。要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就必须对这一“痼疾”进行破解。


  (二)深化应用是关键。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和理念为公众提供更为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成为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APP等互联网平台开展为民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政府网上服务在实用性、有效性方面与公众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常常面临“提供的服务不需要、需要的服务找不到”的尴尬,群众办事满意度也一直不高。而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当前政府服务提供部门缺乏对公众在网上的真实需求和服务体验的了解。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加强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以大数据创新网络服务模式,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两个方面做好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工作。


  (三)标准体系是保障。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过程中,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数据标准体系十分必要。不论是“一号”申请、“一窗”受理,还是“一网”通办,都会涉及到数据的校核、共享、互认,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些工作将无从开展。就技术层面而言,关键是要构建三类数据标准。一是建立适应“一号”申请要求的电子证照关键技术标准和跨地区互认标准,推动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实现证照信息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异地业务办理;二是建立满足“一窗”受理要求的统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为整合建设覆盖全国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奠定基础,支持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实现互联互通,对接各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三是建立满足“一网”通办要求的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服务供给标准体系,实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联通整合,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2O政务服务体系,满足“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的办事需求,提升服务渠道的便捷性和办事效率。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现路径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之举,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


  (一)“应上尽上”,不断丰富政务服务在线办理事项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就是要不断扩大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不仅意味着办事过程透明和权力监督,也意味着公务人员工作习惯和工作方式的变革,甚至涉及政府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调整。


  坚持“应上尽上”,首先要求各级政府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其次,要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按照“一数一源、一事一码”的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管理,形成“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再次,同步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变更、应用”的体制和机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鲜活性和权威性。加强数据治理,依据统一代码,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可追溯性管理,运用大数据管理技术,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二)“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近年来,“办证多”“办事难”“奇葩证明”等问题一直困扰基层群众办事和企业创业创新,成为政务服务的“堵点”“痛点”“难点”。要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必须切实推进政府数据共享。


  坚持“数据共享”,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在不同部门以及上下级政府之间共享,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信息的网上验证核对,真正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其次,要加快建设基于省级统筹的“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库”,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坚持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再次,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开展流程再造,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做到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三)“虚实结合”,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强,网上政务大厅办事能力弱,是我国现阶段“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短板。要彻底改变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各自为政、线上线下脱节的状况,必须切实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


  坚持“虚实结合”,首先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按照“接办分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一次告知、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做优、做实、做强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其次,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为主线,依托省级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上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将实体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迁移到互联网上,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合一通办,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办理,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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