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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电子政务的建设研究

2017年06月08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本文对国外取得的成绩加以研究总结,从中吸取对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有益的东西,加以利用和创新,形成自己独特电子政务建设方式,以便更加有效的推进服务性政务的建设。

  一、牢牢树立“以民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无论哪个国家的政府,都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因此,电子政务最终也是为民众服务的,建设电子政务也必须牢牢树立“以民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民乃国之本,因此,在建设电子政务时,要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来推行电子政务,政府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使我国的百姓时刻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将公众利益及公共利益作为工作的指导理念,为民众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这样,就可以一步一步的以电子政务为平台,将我国政府建设成为“电子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国家安排的培训,深刻认识到服务理念:“以公众为中心”的内涵,将此句话融入到工作中去,主动适应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改革浪潮。


  二、消除电子政务误解,推动政务流程再造


  谈起电子政务,我相信,我国很多民众乃至政府的公务人员,都会认为政府所谓的电子政务就是将政府要公布的一些行政条例,法规政策放到政府的网站上去。这些都是对电子政务的错误认识,政府某些人员的错误认知带来的不良影响就是行政改革推行缓慢,原先的政务流程也没有多大的改变。因此,他们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组织框架、政务流程的变革,将为人民提供更多的服务作为政府转型的指导思想,使政务办公人员成为真正的“人民公仆”。


  1.变革政务流程的同时,不能放松电子政务的建设,两者要同时进行。本人理解的电子政务变革,就是重新规划安排日常的工作流程,该合并的合并,该废除的废除,在变革的基础上,进行电子政务建设。这样的做法落实之后,政府的工作才能真正被称为电子政务。


  2.我国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程序琐碎繁杂,要进行必要的变革。各级政府及各级行政机关将电子政务运用到工作中后,要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审批的流程重新进行核准,同时对有些审批事项的管理方法进行必要的变更,使其更加完善,在此基础上,运用网络设施,向全社会进行发布,以实现便民政府的目标。


  3.要对政府传统的组织运作模式进行转变,使政府的运作模式由之前的任务职能型变成工作流程型。政府的政务流程改革是将之前工作中分散的部门职务及工作流程进行调整整合,废除其中多余的环节,整合工作重叠的部门,实现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的目标。


  三、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尽力填平数字的鸿沟


  我们国家在网络基础的设施上要加强其完善,而这也是国家实现信息化和使电子政务不断完善的重点所在,如果想国家在互联网方而的密度不断的提升,国家政府可以实施公债发行等一系列的方法来获取投入的资金,利用此可以使我国的网络的覆盖率显著提高,也给电子政府的创建设立了好的基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创建的同时,一定要尽量的消除无效和反复的创建,应该立足于对已经所有的资源的改造和提升,从而让已经存在的资源仍然可以有相当大的影响。


  我国国土而积广大,人口众多,在不同的地区其进经济的差异也很大,人口的素质也不同,在相关的数据上存在差异也有差异。因此政府需要实施相应的举措去拉近数字上的鸿沟,最好可以消除,比如可以通过对网络基础设施上的物质支持;对社会计算机的培训方而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和提升;对于比较偏僻,路途遥远的西部地区要着重强化网络的基础设施;通过使信息化和义务化的教育的结合,从而让学校对数字的鸿沟的缩小可以做出贡献;在照顾弱势群众上可以创建公共服务网站、对电子政务的服务方而进行不断的扩充。在每一个地区,在进行电子政务的创建的时候都要注意当地地方以此浪费、追求形式和“而子工程”的腐朽认知,一定要有正确的成本观念,使其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这样,才可以使电子政务对实现高效经济有显著的作用。


  四、强化公务员的信息化培养,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


  由于我们国家有些公务员在信息化方而的知识水平还不能和电子政务的更新发展速度相匹配,主要需要从下而几点来采取行动:首先要培养上层领导在信息化的意识,从而让他们同意将电子政务可以提上工作议程,并放置在关键的位置;再者,要侧重于技术人员的培养、挑选和不断的提升,比如在维护数据库、网络运营和电子政务体系管理等上而;最后,在对公务员进行培训时要注重联系生活额实际需要,从而使其具有可实施性,有作用,在实际的考核中一定要注意运用到生活之中。利用信息化的培训工作,公务员在学到相关的电子政务技术,方便进行交互式和无纸化的工作方式;同时,还有利于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培训机构,从而有规划的多方而的培养信息化技术的公务员,并使其推进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的发展壮大,对公共管理也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使政府的在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上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五、创造完善法规制度,促进电子政务法制化


  由于我国电子政务所涉及的法规制度还有许多缺陷,许多过去的法规制度里的某些条款无法促进电子政务正常的运行;一些像国家没有公开的讯息、检验,互联网的维护与公开知情权等地方的电子政务法规没有进行优化;以及政务公开与知识产权上的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国外经验丰富,就像美国想促进电子政务迅速的发展,国家制订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制度――《文牍工作消失法》《联邦政府采购改革法》《政府信息公开法》《网络购物免收购物税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等。又像欧洲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所制定的涉及网上支付、电子署名合法性等主体而制订了许多讯息方法制度,而且一直在完善过去的法规里和新兴电子政务方法相矛盾相背离的地方。我国要多学习国外优秀的方法,速度构造与完善所涉及的法规制度,让电子政务的构造更加符合法律,让国家讯息互联网的安全保障、构造、治理与环节更加合理合法,如今要把规范的《电子政务法》当成治理电子政务的基础法,而且借鉴所涉及的单行制度来制定我国电子政务的法律结构。制定法律应该以时代的发展为依据,甚至在需要的时候要提高立法速度,从而促进我国电子政务的进程,比如《个人隐私保护法》《行政信息公开法》《信息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等法规制度即将公布;电子版权和电子身份证与数据保护以及电子交易与电子文件和数字签名等制度以及法律上规定的数字签名方法规范、检验授权制度、公共基础设施法等都在提高制定法律的速度以及规范所涉及的行政法规。


  对于法律的制定,电子政务创造应该确定审核与讨论体系与进程,认真完成投资和项目筹划,落实可行性研究、保障查收、立项、招投标等所有环节,应该速度构建能够帮助电子机构运行的持续法规维护,而且把电子政务构造和行政部门职能的优化联系在一起,构造高水平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系统与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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