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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发展党员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2016年12月27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企业管理满意度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切实做好村级发展党员工作,有效解决目前村级党员队伍普遍存在的年龄老化、文化偏低、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等问题,对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最近,我们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近三年来村级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我们认为在村级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农村群众三个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和制约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的问题。


  1.乡镇街道党委发展党员存在“三重三轻”现象。一是重“机关”轻“农村”。有的乡镇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奖励政策,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指标分配上,有意无意地向一些能够在资金、项目方面为乡镇作贡献的部门单位倾斜,致使乡镇党委在每年发展党员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村级发展党员明显偏少。二是重“两头”轻“中间”。“两头”主要是指先进村和后进村。这些村乡镇党委大多比较关注,对其发展党员工作一般也都比较重视,在分配指导性计划指标时,一般也都能够考虑到。但是先进村和后进村毕竟占的比例有限,相当一部分村属于中间状态的村。由于这些村平时既没有突出的成绩,也没有大的问题,乡镇领导同志对这些村关注的比较少,致使有些村成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点。三是重“发展”轻“培养”。有的乡镇党委片面认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是村级党组织的事,是培养联系人的事,没有乡镇党委的责任,因而对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抓得不紧,监督指导不力,造成有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两年的培养,效果仍然不明显。


  2.村级党组织书记存在“四种不良表现”。一是畏难发愁,无从下手。面对一些青年重经济利益轻理想信念,重个人利益轻为民服务,要求入党的积极性不高的实际;面对优秀分子、经济能手在地区间、产业间的流动不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稳定的实际;面对一些家族派性势力的干扰等等难题,村党组织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畏难发愁、束手无策。二是顺其自然,放任自流。他们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不宣传、不引导、不教育。有要求入党的就发展,没有要求入党的,不管不问,顺其自然。三是求全责备,抬高门槛。这类问题主要体现在年龄比较大、任职比较长的党组织书记身上。他们认为青年人思想变化大,作风不扎实,成绩不明显,对年轻的同志总是看不惯,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拖延发展。四是设置障碍,阻碍发展。他们思想狭隘,怕发展别人会顶掉自己的位子,利用手中的权力层层设卡,阻碍优秀分子入党。有的甚至对有培养前途的非党村干部,打压排挤;对农村中率先富起来的群众心存嫉妒。还有部分村党组织书记从家族利益、小集团利益出发,举亲不举贤,发展党员成了党组织书记家族、亲属、亲信的专利。


  3.群众个人自身存在“三种观念误区”。一是入党“无用”论。部分群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认为“党员不党员,无非多交两毛钱”,入党对于个人的发家致富没有直接的作用。他们往往安于现状,思想保守,不关心政治,不关心集体,因而造成有些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足,甚至个别村出现了没有积极分子可以培养的现象。二是入党“制约”论。部分群众认为加入党组织,经常参加党的一些活动,就会牵扯很多时间、精力,影响个人的发家致富。这种现象特别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身上表现比较明显。三是入党“当官”论。个别群众入党态度不端正,从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出发,认为入党是一种政治资本,就是为了当干部,把入党当作当官的“敲门砖”。持有这种观点的,大都是思想活跃,经济实力较强的暴发户,或者是家族势力强硬户。以上三种片面的入党动机,给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了很多难题,给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管理都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具体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实施“三源工程”,壮大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村级发展党员工作,首要的是从源头上把好关、定好向,拓宽视野,严格标准,努力把农村的优秀分子全部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是“开源”工程。要坚持超前关注、及时引导,广开渠道,全方位壮大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着重要从六类群体中选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即村级配套组织的优秀青年干部,致富带富能力强的民营业主,素质高、作风硬的退伍军人,文化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回村创业的下岗工人等。二是“培源”工程。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清源”工程。坚持教育为主、督促为辅,严把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关,及时清理不合格者。对表现优秀的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适时吸纳为预备党员;对表现一般者,指明努力方向;对考察认为不合格者,及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2.强化“三个优先”,增强农村党员队伍吸引力。一是优先参与村级事务决策。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积极推行由党支部召集、支部书记主持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村级重大事务由联席会议讨论。要经常邀请党员参加联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要采取党员票决制,提高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和荣誉感。二是优先接受教育培训。要优先组织农村党员参加种养加等特色实用技术培训班;优先组织农村党员到先进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优先安排农村党员参加“乡镇岗位锻炼”工程,组织村干部、党员代表到乡镇街道机关跟班锻炼,有效提高村干部、党员代表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三是优先获得项目、技术、资金等扶持。党员只有自己带头致富,才可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增强党员队伍吸引力,就要从致富信息、技术、项目、帮助贷款等方面,优先向党员倾斜。对表现优秀的党员,及时树立为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彰,促其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严格“三项制度”,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形势任务需要的发展党员新机制。一是“计划单列”。区委在制订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时,发展农村党员计划单列,由原来的限量发展,转变成明确最少发展数量和限期完成发展任务。各乡镇街道党委超前谋划,周密安排,条件成熟的及时发展,不局限于每年的“七一”前后或年底集中发展。二是“结构控制”。具体工作中坚持“三个不批”,乡镇街道发展农村党员,达不到以下三个比例要求,区委组织部不予审批。即:乡镇街道发展农村党员达不到新发展党员总数70%的不批;发展35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妇女党员分别达不到农村新发展党员总数70%、60%、20%的不批;新发展的党员中,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能人达不到村级新发展党员总数80%的不批。凡不符合比例结构要求的,乡镇街道党委要重新研究确定纳新人选。三是“重点管理”。对当年有符合党员条件、但没有发展新党员,或者没有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村进行专门重点管理。由组织部门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4.强化“四个保障”,切实提高村级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一是“专员”帮促。由乡镇街道包村干部担任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专员”,指导帮助农村党组织选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督促村级党组织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专项培训。通过党校集中培训、科技示范基地实地培训、乡镇机关岗位锻炼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的专项培训。三是专题督查。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对村级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半年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开展。四是专责追究。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力或不按规定发展党员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村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等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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